KERONG ENVIRONMENTAL BUSINESS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榆林隆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榆林隆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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