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ONG ENVIRONMENTAL BUSINESS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循化县,主要工程内容是对循化县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街子河、西沟河、尕楞沟等4条主河道和18条沟道(其中支沟6条、泥石流冲沟12条)进行综合整治。建设内容主要由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及岸线加固提升、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等内容组成。本次综合治理河长45.81km,其中新建生态护岸左右岸总长40.51km,岸线加固提升左右岸总长4.57km,新建及修复潜坝227座,新建丁坝82座,新建谷坊23座,取水枢纽及底板修复9座,既有桥涵底板修复10座,亲水平台1座,新建退水渠5处,河道清淤5446.03m3,清除建筑(生活)垃圾5347.49m3,补种生态林19.82hm2。
(5)生态保护措施:针对该工程对河流的水生物的影响方式、影响范围等,通过优化施工时间、减小施工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时间、设置生态堰、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等降低其影响。本工程开发建设前,尽量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加强宣传,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在实施清淤工程时,建议对现有的水生植被进行很好的保护。在施工期主要是对与施工有关的区域进行监管。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使生态环境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公众可通过网络、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查阅报告书。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https://pan.baidu.com/s/1kyyTOCVKsutEgdAucVMghw提取码:ql2r。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或该报告初稿公示页面。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本项目关心的公众、社会团体。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来访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有效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