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新建神木气田第二天然气处理厂配套建设110kV变电站项目,为做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拟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大河塔镇东南部,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容量为2台31.5MVA变压器,变电站东西长68m,南北宽65m,占地6.6亩。变电站电压等级 110/35/10kV,三个电压等级均采用双电源、单母分段接线方式。两回110kV电源分列运行,正常时,110kV分段开关断开,35kV 和10kV分段开关断开,2台变压器同时运行;当任一台主变故障、检修退出系统运行时,剩余主变提供全站负荷。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6583004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沙河路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高 工
联系电话:029-88856172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B座2302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评价主要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拟建地点环境质量的看法;目前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是否认可项目选址;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项目周边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方面的意见。
神木气田第二天然气处理厂配套建设110kV变电站项目UploadFile/file/20180611/201806110856923792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