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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拓区35km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来源: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_官网  发布:2016-04-06 17:40:23  阅读:1501次

西安高新区拓区35km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规划情况简述
(1)规划范围
      规划区范围为沣河以东,洨河及三星城园区南界以北,西沣路、西太路以西,西部大道、纬三十四路以南,规划面积35km2。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2年-2020年。
(3)规划定位及规划区划分
       西安高新区拓区35km2规划区功能定位为:以培育国际化、外向型生产性服务职能为主,重点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高新科技创新产业类型,打造产业与居住互融,生态文化休闲与园区建设共赢的高科技新城。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噪声、施工废水、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期的,在按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施工期拆迁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建成期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企业生产废气、道路车辆尾气等;废水主要为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企业生产设备噪声以及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农田植被的减少造成农业生态功能的损失。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规划区大气污染源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燃煤、燃气产生的废气,二是工艺废气。根据预测结果可见,该南郊热电厂集中供热锅炉房污染物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环评要求规划区在引进这些含工艺废气的项目时,应严格要求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做好“三同时”,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高新区拓区规划建成后,区域内所有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可以有效减轻现有居民点生活污水散排造成的影响。因此在规划区建成,区域内所有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后,区域内地表水水质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本规划区的而言,各企业厂区内生产设备是建成后区内的主要噪声污染源。对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基础减震、消声、隔声等技术成熟、行之有效的隔声控制措施,同时对规划区加强企业的合理布局、加强规划区绿化,使厂界噪声能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锅炉灰渣可作为道路施工原辅材料综合利用;企业产生废边角料等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回收利用,再次进入企业的产业链(或产品链)中;另外很大一部分固废(建筑垃圾等)是不能回收利用的,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往危废处理处置中心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规划区各企业产生的固废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西安高新区拓区35km2规划目标、定位符合西安市的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产业类型符合我国产业政策,规划选址基本合理。通过规划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可知,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限度内。在对规划方案做合理调整,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B座23F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88856172 
      电子邮箱:sxkerongGF@163.com    传真:029-88856179
2、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9-88333787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规划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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